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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琉璃河镇9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古庄村、祖村)(施工)公开招标 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26

项目概况

2020年度琉璃河镇9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古庄村、祖村)(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东侧4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CZ30121-056

项目名称:2020年度琉璃河镇9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古庄村、祖村)(施工)

预算金额:1224.9552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224.9552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包含:新建沥青路、铺装路、路灯工程、检查井提升、排水沟、阀门及阀门井;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122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潜在投标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非北京市建筑企业,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具体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 至 2021年07月30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东侧407室。

方式:

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2020年度琉璃河镇9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古庄村、祖村)(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政采【2021】1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项目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项目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度琉璃河镇9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古庄村、祖村)(施工)

2、建设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3、工程地点:房山区琉璃河镇古庄村、祖村

4、建设内容: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包含:新建沥青路、铺装路、路灯工程、检查井提升、排水沟、阀门及阀门井;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

5、招标金额(总投资):1224.955294万元

二、潜在投标人能力和资质要求:

1、本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潜在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1.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3、非北京市建筑企业,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

1.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具有实施本项目项目施工所要求的专业人员、技术和机械设备;

1.6、潜在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2018年07月08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7、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

1.8、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由受聘于潜在投标人的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

1.9、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三、购买文件要求、递交及开标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资审,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90/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人员:赵甜玮,运维联系方式:15010915472,QQ群:852580750),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beijing.gov.cn/index.html)提示进行办理。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须将合格登记资料按本公告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fs2020qshs@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所参与项目名称,资料扫描添加到邮箱附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话告知工作人员(010-89368283转407),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可办理交费手续,领取登记签到表、电汇凭证发送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即登记要求资料审核合格并通过、招标文件费于公告有效期截止时间前到达代理公司指定账户),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页截屏打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提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的本企业“外省市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备案信息”信息记录(截屏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B本及身份证、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截屏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上述资料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fs2020qshs@163.com邮箱并打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10-89368283转407)。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费用采用电汇形式交纳,账户全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良乡西潞支行;帐号:02000 26509 2000 50486;电子行号:1021 0000 2652;备注须注明项目简称。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8月25日上午09:30。

5、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6、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必须对全部项目投标,如只对部分项目投标,将不予接受;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考虑相关人员和设备的安排;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次招标行业划型标准为:建筑业。

10、本项目已于2021年06月02日进行了采购意向公开公示。

四、质疑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项目联系人:于晓宇

电 话:010-89368642

五、投诉处理渠道

联系单位: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9368642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适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北大街        

联系方式:孙建成,010-61393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8号            

联系方式:于晓宇,010-893686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宇

电 话:  010-89368642

 

010-8279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