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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起上调至家庭月人均1245元

发布日期:2021-07-15

       经市政府批准,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245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2021年7月起实施。

       截至3月底,本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66245户、110212人。为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得到提高,经市政府批准,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75元,由家庭月人均1170元调整为1245元。

       标准的调整主要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市居民基本食品费用支出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费用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综合考虑了物价指数和社会保障相关标准及疫情的影响,兼顾了区域发展差异,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起实施。(王琪鹏)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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