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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技能培训合同设“冷静期” 7天内未参与培训可全额退款

发布日期:2021-06-25

       6月2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本市专技类培训监管工作推进会暨专技类培训服务合同宣贯大会,并发布《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全市81家培训机构现场承诺率先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合规经营,努力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

       为规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培训服务,化解培训服务纠纷,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手,制定了专技类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致力于解决培训机构利用夸大培训效果销售、利用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妨碍消费者主张个人合法权益等问题。

       为了预防和减少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本次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为消费者设置了7天冷静期。如果消费者已经签订培训合同并付款,但只要在7天内没有参与培训,即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同时,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还针对培训服务中“保过”“包过”“代报名”“证书挂靠”等不规范行为予以特别提示。

       据介绍,目前全市专技类的营利性职业培训机构共有138家。当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向这些培训机构发出了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合规经营的倡议。81家参会培训机构代表承诺,从即日起使用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合规经营。(代丽丽)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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